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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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统一裁判标准!确认劳动关系有1年时效,逾期很难支持
不少劳动者存在一个普遍误区:确认劳动关系只是核实曾经上班的事实,不需要向单位索要钱款,属于确认之诉,不受时间约束。很多人离职多年之后,才打算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用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补缴社保。 结合2026年最高法相关指导内容,持续多年存在争议的时效问题,如今有了统一裁判尺度。一旦超过法定维权期限,即便确实存在用工事实,相关诉求大概率无法获得支持。
公司商事股东责任案例|减资就能甩掉债务?8个入库案例讲透股东责任的边界与合规要点
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信用基础,也是债权人判断公司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经营遇到困难时,不少股东试图通过减资缩小责任范围、抽回已投入的资金。然而从司法实践看,减资恰恰是公司治理中风险最高的动作之一。程序上稍有疏漏,原本只需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就可能被判决对公司债务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甚至被直接认定为抽逃出资、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商事诉讼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户籍地在江苏,仅凭有效期内居住证主张住所地在上海!法院裁定移送后,高院:居住证记载的居住地址可认定为住所,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借款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主张返还借款,系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居住证属于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登记。在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实际的经常居所与居住证记载的居所不一致的情况下,起诉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所记载的居住地址,可以认定为该当事人的住所,并以此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 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其依职权裁定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不当,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指定该受诉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知识产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产品明明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为何不构成侵权?最高法:先用权抗辩成立,专利申请日前已作好制造准备的,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在已经确认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案涉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先用权抗辩,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是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先实施行为必须发生在案涉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第二,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第三,只限于在原有的范围之内继续制造、使用。审查上述条件没有顺位要求,但是只要有一个条件不符合,先用权抗辩即不能成立。 先用权抗辩成立的,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依法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商事诉讼人格权侵害禁令|三个月大女婴被父亲强行抱走藏匿,母亲被迫中断母乳喂养!法院:禁止藏匿,须如实告知住址并配合抚养哺育
夫妻一方擅自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导致另一方无法行使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且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影响的,另一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参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侵权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父亲以管教为名经常辱骂、皮带抽打双胞胎子女,是管教还是家暴?法院:超出合理限度构成家庭暴力,发出保护令
一、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教行为须在合理限度之内。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经常性谩骂、殴打,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已超出正常管教的合理限度,构成家庭暴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其系出于管教目的为由主张不构成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对实施家庭暴力的监护人,有关人员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出差猝死足浴会所,48小时内身亡后公司申报工伤却被驳,法院:视同工伤!
一、因工外出期间应当理解为自因公外出出发时起至工作任务结束后回到住所时止的完整时间区间,既包括因工外出从事具体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在途时间和合理的休息时间。该期间内的合理休息场所,应视为工作场所的自然延伸。 二、对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所从事活动是否与工作有关,应当从出差任务是否履行完毕、突发疾病是否发生在工作任务相关的等候或者休息时段、是否实施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消费等多个维度综合审查判断,不宜以休息场所的形式属性径直否定其工作相关性。 三、用人单位为职工报销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职工构成工伤;人社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依法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原因进行实质审查,并以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作出合理认定,不得以场所系消费场所、同行人有饮酒情形等间接因素径直否定工伤构成。
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员工午休在公司指定健身房健身时猝死,为什么认定为工伤?
一、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作出具体安排,与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 二、对工作岗位的认定应当贴合岗位需求与行业特点进行延展性理解。职工响应用人单位号召、为恢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体力和精力,在单位指定场所从事合理限度内的健身休息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而非脱离工作状态。 三、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综合考量劳动者活动是否受用人单位支配控制、是否符合用工目的、是否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弹性工时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健身时段内从事健身活动,符合上述要件的,应当认定属于工作时间。
房地产建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国有资金项目总承包必须招标,专业分包未经招投标就无效吗?法院:非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总包范围的分包,无须招投标
须经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人,对外依法分包的业务不是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该分包并非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才能进行。当事人以未经招投标程序为由主张相关分包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